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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

2018年04月09日 11:01  点击:[]

 

   44日上午,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在行政楼第一会议室举行,校党委书记付建成主持学习会。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各党总支书记参加集中学习。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意见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和教育部等五部委印发的《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文件精神。

付建成书记传达了陕西省委中心组2018年第3次学习会精神和胡和平同志关于学习宣传实施《宪法》和《监察法》的讲话精神,并就学习宣传贯彻实施相关文件和讲话精神提出三点意见。

   第一,深刻认识《宪法》修改的划时代意义和重大影响。现行《宪法》的修改,既保持了宪法的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又体现了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十八大以来,中国的实践发展和时代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有助于更好的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重大作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现代化。

   第二,深刻理解和把握《宪法》修正案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这次《宪法》修改涉及21条,概括其核心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确立了指导思想,《宪法》修正案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二是进一步确立了奋斗目标,调整充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内容,进一步加强了党的领导。三是强化四个制度保障,即国家根本制度、国家领导制度、国家监察制度和宪法保障制度,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强有力的宪法保障。

   第三,扎实做好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各个部门要把对《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放在重要的位置。全校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要切实增强《宪法》的意识,真正成为《宪法》忠实的崇尚者、自觉的遵守者、坚定的捍卫者。要把组织学习新修改的《宪法》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的精神结合起来,重视《宪法》的宣传教育,引导大学生掌握《宪法》的法律知识,树立法律意识,养成遵法守法的习惯。同时,在教育教学中,及时增加新修订《宪法》的内容,让新修订的《宪法》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确保师生了解、掌握、感悟《宪法》。学校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地增强宪法的意识,带头依照宪法法律行使职权,切实履行职责,特别在实际工作中,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全校上下形成自觉守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的良好风气。

就深刻认识《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培养高素质教师的责任感,付建成书记指出:一是要关注《计划》出台的背景。《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是我国进入新的发展时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成为主要矛盾背景下出台的。从教育角度看,主要是对高质量、高素质教育提出更高的要求,和教育无法满足这个需求之间的矛盾。因此,振兴教师教育,培育未来教师,培训现有教师,全面提高教师的素质,培养造就一支适应现代化建设,担当民族大任的教师队伍显得极为迫切。二是要关注《计划》出台的亮点。文件由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主要措施、组织实施四大部分组成。提出未来五年教师教育振兴发展的具体目标和行动方案,为未来五年的教师教育改革提供了顶层设计。《计划》提出的目标与我校发展息息相关,我们要通过承担国家级培训计划、省培计划,与地市战略合作等工作,强化教师培养培训,造就一大批高质量高素质满足陕西基础教育发展的教师。《计划》最大的亮点是提出“十大行动”,这对我校的发展影响重大,我们要开阔视野,不能固步自封,要根据教育发展的形势和变化来设计和指导我们学校的教师和人才培养。三是要进一步加大学习力度。机关党委、各党总支要认真组织学习,紧跟教育形势发展,拓宽视野,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发展的规律,促进学校更加健康、更加科学、更加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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